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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原告王朱流与被告王牛流乃兄弟关系,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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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原告王朱流与被告王牛流乃兄弟关系,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被告王牛流因盗窃被公安局逮捕,尚未终结刑事诉讼程序。对此,法院内部有几种不同意见,哪种意见正确
A.可以视为原告撤诉
B.法院可以中止诉讼
C.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D.法院可以终结诉讼

网考网参考答案:B
网考网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3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1) 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 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 一方当事人囚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 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 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题中情形属于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因而属于中止诉讼的情形。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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