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解析: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都是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认为具体行

来源:网考网司法 所有评论

【多选题】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都是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其权益所可能采取的救济手段,以下关于两者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一些情况下提出行政复议后,如果不服,相对人可以再提起诉讼
B.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未提出复议而直接提出诉讼,人民法院亦可受理
C.对某些行政复议,由于属于终局裁定,因而相对人不能再提出诉讼
D.行政行为相对人选择行政复议,有时即排除了行政诉讼
网考网参考答案:A、C、D
网考网解析:

本题考查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两者在程序上的关系大致有以下几种:(1)选择关系,即在两者之间作出选择,复议之后仍可提起诉讼;(2)必经关系,即要想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3)、复议终局,即行政复议决定为终局决定,当事人无法再提出诉讼;(4)选择兼终局关系,即当事人可以选择复议或诉讼,但一旦选择复议后就不能再提起诉讼。据此可以确定本题ACD项为正确选项。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