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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2007年10月,杨某想买黄某的耕牛两头,由于当时正在春耕,双方约定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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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2007年10月,杨某想买黄某的耕牛两头,由于当时正在春耕,双方约定杨某10月10日付款5000元,黄某即将牛卖给杨某,但是要等到黄某春耕结束时的12月3日杨某才能将牛牵走。杨某按约定如期交全了价款。后来,黄某看到牛价大涨,于是将牛卖给了不知情的白某,得钱8000元,并于11月1日让白某牵走了该两头耕牛。11月10日,杨某知道此事,与黄某发生了争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A.按照约定,杨某在12月3日取得两头牛的所有权
B.杨某可以在11月10日就主张黄某违约,要求赔偿损失
C.假如耕牛没有卖给白某,而是在泥石流中被冲走,则黄某不需要赔偿杨某
D.杨某同时追究黄某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网考网参考答案:B、C
网考网解析:

[解析] 《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交付分为直接交付与间接交付,除《合同法》明确规定的直接交付与简易交付外,通说还存在观念交付的其他三种常见情况。其中,双方约定标的物所有权让与后,出卖人仍然可以占有一段时间的为占有改定。在占有改定的情况下,所有权自物权合意成立即10月10日就发生转移,只不过买方取得间接占有。因此,A错误。《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原则上风险转移的界限是交付而非占有,本题耕牛已经交付,风险应当由所有人杨某负担。C正确。《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黄某已经以自己行为表示不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因此杨某可以主张预期违约,要求赔偿。B正确。由于所有权在10月10日已经转移给杨某,因此黄某再出售耕牛就侵犯了杨某的所有权,属于无权处分,杨某当然可以主张侵权赔偿,但根据《合同法》第122条之规定,杨某只能选择违约或者侵权其中之一主张,不能同时主张。D错误。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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