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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刘某是某人民法院的审判员,一次工作安排刘某参与审理周某故意杀人案,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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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刘某是某人民法院的审判员,一次工作安排刘某参与审理周某故意杀人案,刘某是周某的哥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刘某应当自行回避
B.被害人有权申请刘某回避
C.只要秉持公心,刘某可以继续参加该案的审判工作
D.如果刘某没有自行申请回避,被害人也没有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刘某回避,则法院院长应当决定让刘某回避

网考网参考答案:A、B、D
网考网解析:

[测试点] 有关回避的法律规定。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刑诉法解释》第23条规定,审判委员会委员、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独任审判员有《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也有权申请上列人员回避。《刑诉法解释》第26条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本人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应当决定其回避。 题中刘某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因此应当回避,根据以上规定,C选项不应当选。ABD正确。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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