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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甲男1983年7月19日出生,是一名国家机关的公务员;乙女1984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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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男1983年7月19日出生,是一名国家机关的公务员;乙女1984年2月3日出生,在某公安机关工作。在一次全国性的会议上,双方认识并建立了恋爱关系。2005年8月,甲乙协商准备登记结婚。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认为( )
A.双方均已达到结婚年龄,予以登记结婚
B.乙女没有达到结婚年龄,不予登记结婚
C.双方未达到晚婚年龄,不予登记结婚
D.甲男没有达到结婚年龄,不予以登记结婚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考点] 结婚年龄 [解析] 本题比较简单,只要记住《婚姻法》第6条关于结婚年龄的规定,即“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就不难回答。通过简单的计算可知,到2005年8月,甲男已过22周岁,乙女已过21周岁,双方都已经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因此, A选项是正确的,BD选项是错误的。 而《婚姻法》第6条规定,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但是否晚婚晚育,法律并不强求,男女双方只要达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就有权依法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不得以“未达到晚婚晚育的年龄”而不予登记。所以C选项也是错误的。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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