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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如果舒某、刘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受聘律师可以进行下列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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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如果舒某、刘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受聘律师可以进行下列选项中的什么活动
A、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B.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C.经证人同意,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D.对人民检察院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进行控告

网考网参考答案:A、B、C、D
网考网解析:

【测试点】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选项ABCD正确。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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