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司法考试卷三每日一练(2019/4/22)
【分析解答题】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要求其支付50万元。请回答90-93题。
90[不定项选择题] 如果甲对丙提起诉讼,法院在下列何种情形下不应当受理?
A.甲对乙的债权未到期
B.甲向A市的法院起诉
C.乙不愿意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主张对丙的到期债权
D.甲以乙的名义起诉
91.假设法院受理甲对丙提起的诉讼,下列关于乙的诉讼地位的何种表述是错误的?
A.乙在诉讼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乙在诉讼中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如果参加诉讼,就处于共同原告的地位
D.乙在诉讼中处于共同被告的地位
92.在代位权诉讼中,关于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的关系,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A.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B.8.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C.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
D.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93.法院如果判决丙支付货款,那么以下何种做法是正确的?
A.判决丙直接将货款60万元交付给甲,甲扣除50万元后,将余下的钱支付给乙
B.判决丙直接将货款60万元交付给乙,乙将50万元支付给甲
C.判决丙直接将50万元支付给甲,并将剩下的10万元货款支付给乙
D.判决丙将50万元支付给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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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考网试题解析:
90ABD
[考点]代位权诉讼的提起
[答案及解析] ABD。《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代位权诉讼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故D项不应当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该解释第1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甲应向丙所在地B市法院起诉,B项也不应当受理。A项甲对乙的债权未到期的,甲不享有债权人代位权,不能对丙提起诉讼。故A项不应当受理。代位权诉讼由甲直接对丙提起,乙不愿意诉讼或仲裁不影响法院受理。故C项错误。A、B、D三项符合题意。
91ACD
[考点]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诉讼地位 KS.233.COM @)@
[答案及解析] ACD。《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第l款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由此条可知,乙为第三人。由于甲已直接代位对丙起诉,此时乙对诉讼标的已无独立请求权,故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项不合题意,排除,应选A、C、D项。
92ABCD
[考点] 代位权诉讼中三方当事人的关系 (~考试大o在线考试中心~)
[答案及解析] ABCD。《合同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故D项正确。第18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故A、B项正确。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故C项正确。
93D
[考点] 代位权诉讼中债务的清偿 T考试大-在线-考试中心T
[答案及解析]D。《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由此可知,应由次债务人丙直接向债权人甲履行清偿义务,清偿范围为债权人的债权,即50万元及利息。故D项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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