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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如果在审理王大发侵权过程中,王某提出自己曾经在2005年底借给张某l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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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如果在审理王大发侵权过程中,王某提出自己曾经在2005年底借给张某l万元钱,希望法院合并审理,并在判决中抵销其应当向张某支付的赔款,请问王某的请求是不是反诉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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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不是反诉。本案中张某向王某借款与王大发侵权一案在诉讼标的或者诉讼理由上不存在事实上或者法律上的牵连关系。 答案解析:[考点] 反诉 [解析] 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通过法院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反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反诉的当事人必须是本诉的当事人; (2)反诉只能在本诉中进行;(3)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起;(4)反诉必须与本诉为同一诉讼程序;(5)反诉与本诉应有联系,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或者诉讼理由应当在事实上或者法律上有牵连关系。本题中,张某向王某借款与王大发侵权一案在诉讼标的或者诉讼理由上不存在事实上或者法律上的牵连关系。因此,王某的请求不是反诉。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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