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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在何种情况下必须辞职: A.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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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在何种情况下必须辞职:
A.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4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应辞职
B.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
C.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
D.立法会全体议员的30名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应当辞职
网考网参考答案:B
网考网解析:

考点:特别行政区长官   讲解:《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辞职:   (一) 因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履行职务;   (二) 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   (三) 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   依上述法条可知应选B。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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