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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甲、乙、丙3人合伙经营,后甲因急需用钱欲将自己5万元的份额转让。乙和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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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乙、丙3人合伙经营,后甲因急需用钱欲将自己5万元的份额转让。乙和丙均主张优先购买权,甲应如何处理()
A.由乙、丙抓阄决定谁购买
B.由甲决定卖给乙或丙
C.由乙、丙按原来所占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
D.由乙、丙各购买甲的一半的份额
网考网参考答案:B
网考网解析:

本题涉及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应如何行使,法律未作规定,但依法理,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平等的。在共有人均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应体现出卖份额所有人的意志。抓阄决定只要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具有法律效力。故本题选项为B。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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