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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甲有一块价值1万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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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有一块价值1万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元。由于乙没有带钱,甲未将该玉石交付与乙,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随后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元购买该玉石,甲同意并当场将玉石交给丙。丙在回家路上遇到债主丁向丙催要9000元欠款甚急,丙无奈,将玉石交付与丁抵偿债务。后丁将玉石丢失被戊拾得,戊将其转卖给己。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题。
关于丙、丁对该玉石所有权的取得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将玉石交付给丙时,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B.甲、丙的买卖合同成立时,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C.丙将玉石交给丁时,丁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D.丁不能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解析] 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 [解析] 本案中,甲将属于乙的玉石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又因丙对甲乙之间的买卖情况知情,说明丙不是善意第三人,不能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玉石的所有权,除非得到乙的追认。因此,AB项错误。 丙将玉石交付给丁抵偿债务的行为也属于无权处分,但是丁对甲、乙,甲、丙之间的交易行为不知情,属于善意第三人,可以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玉石的所有权。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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