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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甲与乙签订了试用买卖合同,将一头牛交给乙试耕。乙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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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与乙签订了试用买卖合同,将一头牛交给乙试耕。乙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并为交付。则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乙之行为为无权处分,但丙可善意取得该牛所有权
B.乙为有权处分,丙可继受取得该牛所有权
C.未经甲的追认,丙不能取得该牛所有权
D.乙以自己的名义出让给丙、乙、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网考网参考答案:B
网考网解析:

理由:对试用买卖来说,买受人对标的物法律上的处分或者事实上的处分,视为对标的物的认可(同意购买)。乙因简易交付取得了这头牛的所有权。乙对该牛不是善意取得,而是正常取得;不是原始取得,而是传来取得。相应地,他对该牛的处分,为有权处分,丙可取得所有权,而无须受制于甲的追认,丙也无主张善意取得的可能与必要。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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