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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汪达琳是某基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其依法不得兼任下列职务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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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汪达琳是某基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其依法不得兼任下列职务中的:
A、所在市市政府秘书
B.北京大学兼职教授
C.所在市人大代表
D.大化衬衫厂法律顾问

网考网参考答案:A、D
网考网解析:

《法官法》第15条: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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