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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某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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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某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应转为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A.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当庭翻供,否认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
B.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C.事实不清
D.证据不充分

网考网参考答案:A、B、C、D
网考网解析:

【测试点】 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的转化。 【解析】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29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以下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有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一)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二)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 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三)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四)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五)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四个选项均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都是正确答案。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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