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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甲居于某城市,因业务需要,以其座落在市中心的一处公寓(价值2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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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居于某城市,因业务需要,以其座落在市中心的一处公寓(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和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甲与乙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甲无力还款,乙银行、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甲的公寓依法拍卖,只得价款150万元。乙银行、丙银行对拍卖款应如何分配( )
A.乙75万、丙75万
B.乙100万、丙50万
C.丙100万、乙50万
D.丙80万、乙70万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解析]本题考抵押权的实现。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7条和78条的规定。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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