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司法考试卷三每日一练(2019/7/13)
【多选题】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说法正确的是:( )
A.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B.国有独资公司的财务总监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合伙企业兼职
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D.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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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考网参考答案:A、B、C、D
网考网试题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66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见A正确,当选。
根据该法第68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47条、第67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可见C正确,当选。
根据该法第69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本法第50条规定行使职权。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另根据该法第70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可见B
正确。
第67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D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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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分析:在此试题本次每日一练练习中:
73%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6%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13%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8%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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