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司法考试卷三每日一练(2019/7/15)
【单选题】千叶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百草公司申请破产,法院指定甲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律师事务所租赁百草公司酒店用作管理人办公室的行为不违反破产法的规定
B.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处分千叶公司的财产
C.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因担任管理人而获得报酬
D.如甲律师事务所不能胜任职务,债权人会议有权罢免其管理人资格
在下面提交答题后即可查看答案与试题解析
每日一练:司法考试卷三每日一练(2019/7/15)
【单选题】千叶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百草公司申请破产,法院指定甲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律师事务所租赁百草公司酒店用作管理人办公室的行为不违反破产法的规定
B.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处分千叶公司的财产
C.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因担任管理人而获得报酬
D.如甲律师事务所不能胜任职务,债权人会议有权罢免其管理人资格
在下面提交答题后即可查看答案与试题解析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试题解析:
[考点]破产管理人
[解析]根据《破产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9)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管理人有权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甲律师事务所租赁百草公司酒店用作管理人办公室是管理人履行其职责的必要开支,因此A项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故不应入选。根据上述规定中的第6项,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处分千叶公司的财产,因此,B项正确,不应入选。
第28条规定:“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因此,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因担任管理人而获得报酬,C项正确,不应人选。第22条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债权人会议无权罢免其管理人资格,必须申请法院予以更换,因此D项错误,应人选。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大数据分析:在此试题本次每日一练练习中:
61%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22%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8%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9%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