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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某甲抢劫案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某甲突然患有精神病,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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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某甲抢劫案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某甲突然患有精神病,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人民法院应当()。
A.延期审理
B、中止审理
C、作出无罪判决
D、终止审理

网考网参考答案:B
网考网解析: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1款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可见,B正确。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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