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解析:赵某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予以逮捕,后来检察机关义对其改为监视

来源:网考网司法 所有评论

【多选题】赵某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予以逮捕,后来检察机关义对其改为监视居住,那么检察机关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
B.赵某委托了律师,检察机关要求赵某会见该律师要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
C.检察机关要求赵某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但不能要求赵某既缴纳保证金又提供保证人
D.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网考网参考答案:A、D
网考网解析:

[考点] 监视居住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51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A项正确。 第57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六机关规定》第24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其聘请的律师不需要经过批准。”E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58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现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故D项正确。 C项没有法律依据,混淆了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