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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甲方(茶叶公司)发信(落款日期是2604年8月1日,邮戳日期是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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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方(茶叶公司)发信(落款日期是2604年8月1日,邮戳日期是2004年8月2日)给乙方,要卖给乙方一批当年生产的茶叶。信中,对标的物的名称、质量、规格、单价(斤)、付款日期、方法表达具体,甲方要求乙方提出订购的数量。乙方回信(落款日期是2004年 8月6日,邮戳日是2004年8月7日)表示:"接受你方提出的一切条件,购买1000斤。请从2004年9月开始,按月分十次发货。"该信件于2004年8月10日到达甲方。甲方8月15日回信:"将如期发货。"甲方按约定给乙方分十批发货。其中第8批,不是当年的新茶叶,而是往年的陈茶叶。若甲乙双方约定的检验期是每批货物收到后的10天之内,乙方在收到后第18天才提出质量异议,那么:
A、该异议有效,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B.如果甲方及时表示反对异议无效,不及时反对异议有效
C.该异议无效,视为甲方发货符合规定
D.质量异议期不能按约定,应当按照法定的异议期来考察异议是否有效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法相关知识。   (1)《合同法》第158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的,买卖人应当在检验期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质量或者数量符合约定。"该条第3款同时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该条款的限制。甲方是茶叶公司,明知是陈茶叶,当作新茶叶发货,是履行中的欺诈行为,买受人不受约定的10天的限制。(2)检验期允许当事人约定,因此D项是错误的。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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