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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某公司向银行借款200万元,以两套价值分别为150万元的商品住房作为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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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某公司向银行借款200万元,以两套价值分别为150万元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担保,该房仍由该公司使用。1999年10月该公司到期未能偿还贷款,银行正准备向其催款,于11月5日收到人民法院关于该企业已申请破产宣告的通知。关于此事件,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
A.银行此时不能向人民法院单独提起债务纠纷诉讼
B.假如该公司主动向银行归还借款,依合同可解除对两套商品住房设定的抵押
C.该银行必须在12月5日之前向发出通知的法院申报债权,否则将无法得到清偿
D.由于该银行的债权是有担保的债权,故其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得到清偿

网考网参考答案:B、D
网考网解析:

[解析]本题考破产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见《民事诉讼法》第200条、203条规定的有关内容。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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