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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A市甲公司在B市设立了乙分公司,但乙分公司迟迟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后乙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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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A市甲公司在B市设立了乙分公司,但乙分公司迟迟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后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于乙公司未能履约,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请问丙公司该以谁为被告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共同被告
D、甲公司或乙公司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解析] 通常,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主体地位,但《民诉意见》第40条作了例外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诉讼主体,但前提是依法设立并领取了营业执照。不符合规定的,仍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由法人作为当事人。所以本案应以甲公司为被告。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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