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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临时有急事,便让自己的博士生代为授课 A.甲公司与某国外乙公司举办中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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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临时有急事,便让自己的博士生代为授课
A.甲公司与某国外乙公司举办中外合资企业,合资合同经过审批机关批准后,甲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公司
B.李教授曾答应为某校讲课,但因讲课当天
C.债权人张某因急需用钱便将债务人赵某欠自己的3万元债权以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王某,张某将此事打电话通知了赵某
D.甲对乙的房屋享有抵押权,为替好友从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将该抵押权转让给了银行

网考网参考答案:A、B、D
网考网解析:

[解析] 合同转让 [解析] 本题A选项所涉及的合同权利义务是经过批准的合同权利义务,其转让又为概括转让,因此,其转让行为既要取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又要经过批准机关批准。本题B选项涉及合同义务的转让,对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义务,法律禁止其转让。本题C选项属于债权转让,对于债权的转让不需要取得对方同意,但应通知合同债务人。本题D选项属于抵押权转让,抵押权为担保物权,为从权利,不能单独转让。故本题选项为ABD。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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