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解析: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 ) A、高某为使自己持有

来源:网考网司法 所有评论

【多选题】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 )
A、高某为使自己持有的期货价格上涨,编造并传播虚假期货交易信息
B.李某与高某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进行联合买卖某种证券,致使该证券价格大幅上升
C.汤某与唐某相互串通以事先约定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期货交易,使该期货价格大幅下跌
D.某公司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但未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及证券交易量

网考网参考答案:B、C
网考网解析:

[考点]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解析] 根据《刑法》第182条的规定,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①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②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③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④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据此,BC项正确。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