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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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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杨某需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杨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当由厂方缴纳,县税务局未采纳杨某的意见,坚持要求杨某缴纳。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复议审查认定杨某与厂方关系委托代理关系,对此复议机关应作何处理
A.撤销县税务局要求杨某纳税的决定
B.撤销并责令县税务局重新作出处理决定
C.直接变更县税务局行政处理决定
D.确认县税务局纳税决定违法的复议决定

网考网参考答案:A、B、C、D
网考网解析:

[解析] 复议决定的种类。 【解析】 若经复议认定杨某与厂方是委托代理关系,说明原具体行政行为在作出时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3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因此,ABCD选项均符合题意。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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