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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甲将自家的一套住房卖与乙,双方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乙应于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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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甲将自家的一套住房卖与乙,双方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乙应于2007年4月 7日交纳房款80万元,甲应当最迟在6月7日和乙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乙依照合同约定向甲交纳了80万元购房款。在2007年5月,丙向甲提出购买该房屋的要约,价款为120万元,甲欣然接受,并马上和丙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后乙再三催促甲办理过户手续未果,多方打听才知道甲已将房屋过户登记给丙,遂向法院起诉甲。下列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甲将房屋卖与丙的行为为无权处分,甲和乙的合同签订后,因为乙已经交纳房款,所以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只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
B.甲将房屋卖与丙的行为属于有权处分,因为房屋尚未办理登记手续,所有权仍属于甲
C.乙应当向丙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D.丙虽然签约在后,但是仍然取得所有权

网考网参考答案:B、D
网考网解析:

[考点] 不动产物权 [解析] 《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根据此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自然要进行过户登记,而且在办理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由此可见,甲的房屋在过户登记之前所有权不变,因而甲将房屋义卖与丙属于有权处分。而丙虽然签约在后,但由于已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丙已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乙无权向丙主张返还房屋,而只能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本题正确答案为 BD项。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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