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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将方某刑事拘留,区检察院批准对方某的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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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将方某刑事拘留,区检察院批准对方某的逮捕。区法院判处方某有期徒刑3年,方某上诉。市中级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区法院重审。区法院重审后,判决方某无罪。判决生效后,方某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区检察院和区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区公安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C.方某应当先向区法院提出赔偿请求
D.如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决定撤销案件,方某请求国家赔偿的,区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网考网参考答案:A、B
网考网解析:

[解析] 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及赔偿请求机关的确定 [解析] 关于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国家赔偿法》第21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1)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3)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本题属于第三种情形,即经市中院二审发回区法院重审而改判无罪,这种情况下应当由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区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故A、B选项的说法错误。 在D选项的假设中,如果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决定撤销案件,则应当属于第二种情形,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的,由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本题中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区检察院。故D选项正确。 关于国家赔偿请求机关的确定,《国家赔偿法》第22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因此,区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方某应当先向区法院提出赔偿请求。故C选项正确。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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