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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一)2003年甲以自己的名义购得昌平区一套住房,甲乙于2004年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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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一)2003年甲以自己的名义购得昌平区一套住房,甲乙于2004年结婚。2005年6月乙的父母遇车祸身亡,留下一套位于亚运村的三居室住房。为工作生活便利,2006年1月甲乙搬入亚运村的三居室居住,06年2月昌平住房出租给了丁,租期一年,但未订立书面合同。2006年10月,甲乙因甲有外遇大吵一架,事后乙要求离婚。甲于2006年12月偷偷将昌平的住房以120万元出卖给了戊,戊付清了房款,但未办理登记。对此试回答下列题:
对甲乙婚后的财产归属说法正确的是:()A.昌平住房、亚运村的三居室住房均为夫妻共有财产
B.昌平住房归甲所有,亚运村住房归乙所有
C.昌平住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亚运村住房归乙所有
D.昌平住房归甲所有,亚运村住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解析] 夫妻财产关系(法定夫妻财产制) [解析] 《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昌平住房为甲的婚前财产,AC错误。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乙的父母生前并未表明该住房只归乙所有,该住房应为夫妻共同财产,BC错误,D正确。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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