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每日一练(2019/10/14) |
第1题: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以下地方的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
A.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 B.仲裁协议签订地 C.申请人住所地 D.被申请人住所地 |
【多选题】: |
第2题:我国某A公司与日本B公司签订了一份由日方向中方提供某项设备的买卖合同。其中价格条款为DES。运输途中由于不可抗力导致船舶起火,虽经及时抢救,仍有部分设备烧坏。烧坏设备的风险应由谁来承担( )。
A. 中国A公司 B. 日本B公司 C.船公司 D.保险公司 |
【单选题】: |
第3题:甲为表示遵守承诺,同意乙砍掉自己的大拇指,而乙砍掉了甲的两个手指,对甲、乙二人行为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这种情况构成被害人的承诺 B、乙构成过失犯罪 C.乙不构成犯罪 D、乙构成故意伤害罪 |
【单选题】: |
第4题:2003年元月28日,甲信用社与乙公司和丙养殖场签订了一份抵押借款合同,约定:乙公司从信用社借款700万元,月息12.6‰,期限自2003年元月28日至2004年元月27日。丙养殖场以自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从2003年2月18日至2003年6月13日,甲信用社先后6次向乙公司发放贷款872万元。乙公司贷款账号设立在甲信用社处。2003年6月13日至6月19日,甲信用社负责人李某从乙公司账户上先后6次提取2 001 775元。在取款凭条上的签名均为"李某 (代)"。乙公司称其并未委托李某代取存款,甲信用社也提供不出为何向李某支付乙公司账户存款的证据。2003年4月10日,甲信用社负责人李某以个人名义从乙公司借款50万元。2004年2月21日、3月13日,一位署名王某的人以甲信用社的名义向乙公司收取贷款息差共3万元。甲信用社不承认王某系其单位职员,乙公司也无证据证明王某确切身份。2004年4月16日,某市南岗公安分局以涉嫌票据诈骗为由,立案侦查甲信用社负责人李某诈骗南岗区民政局200万元之事。当年6月16日,在南岗公安分局人员监控下,李某以甲信用社的名义从乙公司收回了100万元贷款,该款南岗区公安分局经手归还了南岗区民政局。2004年2月甲信用社负责人李某被调离原单位。此后,甲信用社多次向乙公司催收贷款无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乙公司偿还借款本金872万元及利息、罚息和本案诉讼费,丙养殖场承担连带责任。另查,丙养殖场是经某省司法厅劳改局批准成立的省属劳改(教)事业单位。丙在签订抵押合同时,隐瞒了自己事业单位的"身份"。 请回答下列问题: 甲信用社与乙公司和丙养殖场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后果如何 |
【分析题】: |
第5题:有一住所在法国的法国人某甲,在荷兰从事蜂房经营。某甲死亡后,其子女向法国法院提起继承之诉,依法国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依属人法,荷兰冲突法规定不动产继承依物之所在地法,两国冲突规范的规定内容相同。经法国法院查明:在荷兰,蜂房属于不动产,因而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荷兰法;而法国则认为蜂房是动产,应适用被继承人属人法法国法。最后法院依本国法律决定适用有关继承的法律规定。法院的这种行为属于:
A.外国法的查明 B.反致 C.识别 D.法律规避 |
【单选题】: |
第6题:中国法人甲和美国法人乙之间签订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适用美国法律。此时应适用的美国法律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个 ( )
A.实体法 B.程序法 C.冲突法 D.冲突法与实体法 |
【单选题】: |
第7题:甲公司与张某签订了一项技术开发合同,甲公司委托张某开发一套软件,3个月后,张某交付了技术成果,甲公司付清了报酬。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如双方没有约定,则该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张某 B.如双方没有约定,则该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C.如张某取得专利权,甲公司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D.如张某转让专利申请权,甲公司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 |
【多选题】: |
第8题:案情:2003年10月底,刘曙光因被车撞伤送进A市人民医院诊治,分两次将500毫升血浆输入体内。2003年底,刘曙光声称自己在A市人民医院输血时染上乙肝,因为输血后一个月自己开始出现全身乏力、食欲减退、体重下降等症状,经省级医院确诊患有乙型肝炎,而自己家人均无乙肝病史。2004年 1月,刘曙光以在A市医院就诊期间在输血过程中感染乙肝为由,向A市某区法院起诉,请求A市医院赔偿各种费用30万余元。一审中,医院护士岳某提供证言证明刘曙光在医院只打过点滴,没有输血。刘曙光代理律师提交刘曙光在A市人民医院输血时的费用单据。A市人民医院辩称原告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在医院输入血浆携带乙肝病毒,自己不应承担责任。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未向法院举出直接输入被告提供的血浆而染上乙肝的证据,本院也未收集到相关的证据,故原告诉讼请求木予支持,驳回刘曙光的诉讼请求。刘曙光上诉,二审法院组成合议庭,合议庭阅卷后径行判决,由医院承担对刘曙光的赔偿责任。二审败诉后,A市医院的代理律师进行了多方调查,从刘曙光同事武某处获知,2003年4月到6月刘曙光曾在A市嘉德医院住院治疗,A市医院的代理律师从嘉德医院取得刘曙光的病历,该病历证明刘曙光在2003年4月已经患有乙型肝炎。 问题: 如果A市医院以有新证据为由向二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二审法院是否应当再审 |
【分析题】: |
第9题:以下哪项不属于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可以任免的人员
A.军事法院院长 B.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和审判委员会委员 C.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D.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
【单选题】: |
第10题:某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周某以无钱为由拒不缴纳罚金。刑满释放后第3年,周某准备结婚,购买29寸彩电一台及冰箱一台。法院得知上述情况后派法警强行将彩电和冰箱扣押。对法院的行为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欠妥当 B.虽然欠妥当但却是合法的 C.并无不妥,是完全合法的 D.是不符合规定的 |
【多选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