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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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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责任,股东不对债权人承担责任
B.公司和股东对债权人承担按份责任
C.公司和股东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D.公司不对债权人承担责任,股东对债权人承担责任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公司法》修订前未规定公司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赔偿责任,《公司法》修订后引入“刺破公司面纱”的原理,规定在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应该否定公司和股东的独立人格,令股东直接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该款规定,公司股东和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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