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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批彩电,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双方的履行顺序,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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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批彩电,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双方的履行顺序,则()。
A、应由乙公司先交付冰箱,甲公司再付款
B.应由甲公司先付款,乙公司再交付冰箱
C.甲公司在乙公司交付冰箱前有权拒绝其付款要求
D.甲公司应在收到货物的同时付款

网考网参考答案:C、D
网考网解析:

《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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