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

解析: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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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  )。
A.无权干涉
B.可以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C.有优先购买权
D.应当督促其按照市场价格转让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参考解析: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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