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

解析:甲、乙、丙三人依法成立一合伙组织,并一致推举甲为负责人,则其他合伙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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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乙、丙三人依法成立一合伙组织,并一致推举甲为负责人,则其他合伙人的经营活动(  )。
A.对全体合伙人不发生效力
B.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效力
C.只有经过甲认可后方发生效力
D.须经全体合伙人认可后方发生效力
网考网参考答案:B
网考网解析:

《民法通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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