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

解析: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约定甲从乙处借款20万元,一年后还本付息。甲找来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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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约定甲从乙处借款20万元,一年后还本付息。甲找来丙作保证人,丙与乙订立保证合同,合同约定:“甲不能履行还款付息,由丙承担还款责任。”一年后,甲不履行自己的义务,乙应( )。
A.直接请求甲、丙共同偿还债务
B.凭保证合同向丙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C.只能先向法院起诉甲,在法院经过审判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才可以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D.无法要求甲偿还欠款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解析] 保证方式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可以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负有不履行债务的补充责任的保证。《担保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因此,一般保证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的保证方式。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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