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

解析: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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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B.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仍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D.丙退伙后仍以其出资比例为限对原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网考网参考答案:B
网考网解析:

对于合伙关系,在合伙人退伙后,对于退伙前的合伙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民法通则意见》第五十三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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