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

解析:集体土地被征用(收)的程序顺序是(  )。①公告;②批准;③公示、听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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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集体土地被征用(收)的程序顺序是(  )。①公告;②批准;③公示、听取意见;④落实;⑤根据征地方案拟定补偿安置方案;⑥进行补偿登记。
A.②①⑤③⑥④
B.①②⑥⑤③④
C.②①⑤⑥③④
D.①②⑤③⑥④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参考解析:征收土地的程序如下:①由市、县人民政府拟定土地征收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②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核征地方案,对符合条件的方案予以批准;③经批准的征地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在被征地所在乡村范围内予以公告;④市县人民政府拟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⑤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⑥向被征收土地的农民集体和农民支付土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⑦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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