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试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

2015年12月21日来源:注册税务师考试 所有评论

试题来源:注册税务师税法(Ⅰ)-营业税(五)
【单选题】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顺序核定营业额,其中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
A.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B.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C.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营业税税率)
D.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营业税税率)

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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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分析:根据考试中心的统计分析,该试题:
74%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19%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4%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3%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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