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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中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

2016年01月15日来源:注册税务师考试 所有评论

试题来源: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54
【单选题】 破产程序中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 )内召开。
A.7日
B.15日
C.1个月
D.3个月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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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自债权申报期...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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