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试

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董事会人选时,下列四人的任职资格受到股东

2016年01月15日来源:注册税务师考试 所有评论

试题来源: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54
【单选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董事会人选时,下列四人的任职资格受到股东的质疑。其中属于公司法规定的可以担任董事的情形是( )。
A.甲5年前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B.乙曾经担任某国有企业的经理,该企业已于2年前破产清算,乙负有个人责任
C.丙沉迷于买彩票,所负债务数额较大,债权人仍在催讨
D.丁曾任政府工作人员,已经辞职

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担任董事资格的限制规定。按照《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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