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试

易错题: 某市人民法院于 2011 年 9 月 10 日受理某国有企

2017年06月19日来源:注册税务师考试 所有评论

根据网考网考试中心的统计分析,以下试题在2017/6/18日注册税务师考试习题练习中,答错率较高,为:51%
【单选题】 某市人民法院于 2011 年 9 月 10 日受理某国有企业破产案件,12 月 10 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2012 年 3 月 10 日破产程序依法终结,下列情况中,人民法院应该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的是( )。
A.2014 年 2 月 1 日,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该财产数量足以支付分配费用
B.2013 年 10 月 1 日,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但该财产数量不足支付分配费用
C.2014 年 5 月 1 日,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该财产数量足以支付分配费用
D.2014 年 3 月 1 日,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该财产数量不足支付分配费用

网考网参考答案:A,答错率:51%
网考网试题解析: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破产清算。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自破产程序依法终结之日起 2 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1)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2)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有上述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 【该题针对“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知识点进行考核】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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