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试

A公司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B公司销售货物,双方于2005年3月18日签

2017年07月17日来源:注册税务师考试 所有评论

【单选题】 A公司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B公司销售货物,双方于2005年3月18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B公司于4月28日向A公司预付货款。但A公司在4月20日就收到B公司的预付货款;A公司于5月30日发出货物。按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A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当为( )。
A.3月18日
B.4月20日
C.4月28日
D.5月30日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解析]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所以公司于5月30日发出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当为5月30日。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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