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试

某生产白酒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发生下列业务: (

2017年08月30日来源:注册税务师考试 所有评论

【单选题】某生产白酒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发生下列业务: (1)销售粮食白酒取得收入为380万元(不含增值税); (2)向本单位的白酒代理商收取白酒品牌使用费收入58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3)随同粮食白酒销售,收取包装物押金5万元,收取包装物租金12万元; (4)没收逾期未归还白酒包装物押金15.2万元; (5)购进包装材料价款12万,取得税控专用发票; (6)购进大米一批,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8万。该企业本期应申报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万元。
A.52.43
B.54.03
C.54.45
D.72.42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解析] 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白酒的押金,因为开始时已经征税,故逾期时不再缴纳增值税;包装物租金和白酒品牌使用费属于价外费,一律并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农产品按收购凭证的购进价按13%计算抵扣进项税。 应纳增值税=[380+58÷(1+17%)+5÷(1+ 17%)+12÷(1+17%)]×17%-12×17%-8×13%=72.42(万元)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