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试

居住在市区的中国居民李某,为一中外合资企业的职员,在2009年4月1日

2018年07月04日来源:注册税务师考试 所有评论

【单选题】居住在市区的中国居民李某,为一中外合资企业的职员,在2009年4月1日~6月30日,前往B国参加培训,利用业余时间为当地三所中文学校授课,取得课酬折合人民币各10000元,未扣缴税款;出国期间将其国内自己的小汽车出租给他人使用,每月取得租金5000元。计算李某在2009年4月1日~6月30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4800
B.2268
C.7068
D.7200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解析] 李某从B国取得课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0×3×(1-20%)×20%=4800(元);李某出租小汽车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000×5%×3×(1+7%+3%)=750×(1+7%+3%)=825(元);李某小汽车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825/3)×(1-20%)×20%×3=756×3=2268(元)。 因此,李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800+2268=7068(元)。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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