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试

解析:2007年1月1日,甲公司将某商标权出租给乙公司,租期为4年,每年收取

2018年07月24日来源:注册税务师考试 所有评论

【单选题】2007年1月1日,甲公司将某商标权出租给乙公司,租期为4年,每年收取租金15万元。租金收入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甲公司在出租期间内不再使用该商标权。该商标权系甲公司2006年1月1日购入,初始入账价值为18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假定不考虑营业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甲公司2007年度出租该商标权所产生的营业利润为()。
A.-12万元
B.2.25万元
C.3万元
D.4.25万元
网考网参考答案:B
网考网解析:

甲公司2007年度出租该商标权所产生的营业利润=15-15×5%-180/15= 2.25(万元)。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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