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试

解析:刘某2009年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两次,分别为3000元、5000元。

来源:网考网注册税务师 所有评论

【单选题】刘某2009年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两次,分别为3000元、5000元。其中第二次为技术转让收入,支付中介费560元,不能提供有效合法凭证。刘某两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元。
A.1240
B.950.40
C.1280
D.1190.40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解析] 特许权使用费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对个人从事技术转让中所支付的中介费,若能提供有效合法凭证,允许其从所得中扣除。刘某两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5000×(1-20%)×20%=1240 (元)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