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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不包括( )。 A.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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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不包括( )。
A.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B.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未结清税款又未提供纳税担保的却准备出境,税务机关作出的阻止出境行为
C.税务机关作出的加收滞纳金行为
D.审批减免税和出口退税行为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解析] 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为: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行为;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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