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试

解析:甲公司破产宣告时共有财产200万,其中一套价值30万的机器设备为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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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公司破产宣告时共有财产200万,其中一套价值30万的机器设备为债权人A的40万元债权设定了抵押。破产过程中产生的破产费用为40万,共益债务30万,欠职工工资40万,尚未缴付的税款30万,欠无担保债权人B10万元、无担保债权人C20万、无担保债权人D20万,破产财产清偿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下列关于债权人B的清偿额说法正确的是( )。
A、清偿6万元
B、清偿4万元
C、清偿5万元
D、清偿10万元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财产的分配。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债权人A不能优先受偿的债权为10万元,转为普通债权,所以ABCD四个债权人待分配的普通债权比例为1:1:2:2。可以分配给普通债权的破产财产为30万元(200-30-40 -30-40-30),所以对于债权人B可以得到5万元的清偿。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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