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试

解析:某公司总机构在北京,上海、武汉分设两个二级分支机构,2010年上海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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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某公司总机构在北京,上海、武汉分设两个二级分支机构,2010年上海分支机构收入、工资、资产三项分别是80万元、30万元、50万元;武汉分支机构收入、工资、资产三项分别是70万元、40万元、60万元;2012年一季度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额160万元,上海分支机构一季度预缴税款为()万元。
A.37.60
B.67.20
C.75.20
D.82.30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计算公式如下: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上海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80÷(80+70)]+0.35×[30÷(30+40)]+0.30×[50÷(50+60)]=47%,上海分支机构应预缴企业所得税=160×47%×50%=37.60(万元)。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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