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师考试

解析:某建设单位经主管部门批准,组织某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根据项目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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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某建设单位经主管部门批准,组织某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建设单位要求,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决定该工程在基本方案确定后即开始招标,确定的招标程序如下:
(1)成立该工程招标领导机构;
(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3)发出投标邀请书;
(4)对报名参加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并将结果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人;
(5)向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6)召开投标预备会;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建立评标组织,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
(9)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文件;
(10)组织评标;
(11)与合格的投标者进行质疑澄清;
(12)决定中标单位;
(13)发出中标通知书;
(14)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
指出上述招标程序中的不妥和不完善之处。
网考网解析:
试题答案:不妥和不完善之处如下: 第(3)条发出招标邀请书不妥,应为发布招标公告。 第(4)条将资格预审结果仅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人不妥,资格预审的结果应通知到所有申请投标人。 第(8)条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不妥,该工作不应安排在此处进行。 答案解析:[解析]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该项招标工作中的不妥之处。由于该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所以第(3)条中选择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方式不妥,应该发布招标公告;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一般由招标人根据审查报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确定,其后由招标人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购买投标文件和参与投标,同时也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中请人发出资格预审过程的书面通知。所以第(4)条将资格预审结果仅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人不妥;第(8)条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不妥,该工作应该在建立评标组织之前完成。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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