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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2011年6月,某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台灯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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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2011年6月,某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台灯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在当年12月底向乙公司提供台灯5000盏,单价25元,合同总额12.5万元,交货方式为代办托运,当年12月底前托运到乙公司所在地车站,否则,乙公司可以要求终止合同的履行。乙公司收到货物以后,在10天内将贷款通过银行支付给甲公司。合同还约定如果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部分产品价值10%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支付了1万元定金。同年10月,乙公司致电甲公司,称因台灯销路不好,请求将合同的5000件更改为2500件,甲公司回电表示回绝,乙公司于10月28日致电甲公司称单方面解除合同,甲公司提出,除了没收1万元定金外,还要求乙公司支付1.25万元违约金。乙公司认为违约责任太重,于是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但是,由于甲公司联系运输公司不及时,直至2012年1月2日才办理了托运手续。在运输途经山路时,因遇暴雨,被一块落下的石头砸中,货物全部受损。于是,乙公司提出终止合同的履行,并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请回答下列问题:
乙公司能否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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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不能。因为《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据此,定金与违约金两者不能并用。 答案解析:暂无解析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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